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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信局编制《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征求意见稿规定L4级以上道路测试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测试里程不少于1000公里、测试时间不少于240小时等。

杭州市经信局近日牵头编制了《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15日。根据征求意见稿,进行L4级以上道路测试的主体,需获得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能力评估报告,并在拟申请区域或路段完成车内配备安全员的单车测试,测试里程不少于1000公里(连续里程),测试时间不少于240小时。期间,测试车辆不得发生因承担主要责任导致的死亡或重伤事故,以及因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在车辆执行最小风险策略前,不允许进行人工干预(紧急接管人员触发安全策略除外),且紧急接管人员通过远程监控平台触发安全策略的次数需控制在1次/百公里以内。

该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杭州市在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旨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政策的逐步完善,智能网联车辆有望在未来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人们的出行带来更多便利。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