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银行市场化选聘行长,强调创新与责任
AI导读:
本溪银行启动市场化选聘行长程序,要求应聘者具备创新意识、金融经验和正确的政绩观。行长聘期为3年,薪酬待遇丰厚,但需经过严格的经营业绩考核。
近日,辽宁本溪银行宣布启动市场化选聘行长程序,公开招募具有卓越领导力和丰富金融经验的职业经理人。该行强调,应聘者若在聘任期间被发现存在‘躺平’等不适宜聘任的行为,将面临解聘。
根据公告,本次选聘流程独特,免除了笔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将由专门成立的面试工作组主持,若所有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均低于75分,则本次选聘工作将终止。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1月2日24点,不接受现场报名。此外,应聘者需满足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以上,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至少6年的金融工作经验或10年的相关经济工作经验(其中金融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
行长应聘的基本条件包括具备强烈的创新意识、市场敏锐性、风险防控能力,以及推动银行全面创新的能力;具备行长所需的知识、经验、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和金融发展规律,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具有正确的政绩观,能够正确处理当期效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推动银行全面履行各项责任。
公告还明确规定了应聘者的任职经历要求,包括在大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地级市分行或省分行担任相应职务的经验,或在省属法人银行、其他城商行总行担任行长级或副行长级职务的经验,以及曾任地市级金融监管机构正职或副职的经验。
行长聘期为3年,劳动合同期限与聘期一致,试用期为1年。行长在聘期内,未经本溪银行党委及董事会同意,不得兼任本行以外的其他职务。聘期考核包括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确保行长的工作成效得到全面评估。
在薪酬待遇方面,行长将获得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专项奖励,并缴纳五险一金。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专项奖励将根据完成董事会和行党委确定的经营目标情况确定,并按监管要求进行延期支付。若行长因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原则上将不兑现当年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等。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于1993年,前身为本溪市城市信用联社。经过多次更名,于2018年11月正式更名为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该行拥有近1000名员工,48个营业网点,覆盖本溪市四区两县。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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