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发布13条房地产新政,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AI导读: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九部门发布13条房地产新政,包括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鼓励住房“以旧换新”等,旨在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
5月13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九部门发布《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正式推出了包括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鼓励住房“以旧换新”、放宽购房入户政策等在内的13条房地产新政。
政策全文指出,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佛山市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其中,优化供地管理,实行市级统筹,确保土地供应信息及时发布,稳定市场预期。同时,适度优化住宅用地配建要求,新出让住宅用地可不再设置其他配建要求,优先做好学校、医院等配套公服设施的建设。此外,政策还鼓励开发多样化、高品质住宅产品,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提高住宅套内阳台的计容面积上限。
在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方面,政策允许分期支付,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50%出让价款后,即可办理相关开发报建手续。同时,调整开竣工违约责任核算规则,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还扩大了保函覆盖面,允许银行保函作为土地竞买保证金,并精准满足项目融资需求,加大对“白名单”项目融资安排与支持。
为合理优化企业税收缴纳机制,税务部门将科学评估企业资金压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延长税款缴纳时限。此外,政策还鼓励住房“以旧换新”,支持三方联动开展活动,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给予退税优惠。同时,加大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提高公积金缴存余额计算倍数,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
政策还实施了阶段性取消首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政策,具体利率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在放宽购房入户政策方面,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持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情况下,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最后,政策还规定居住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标准,降低居民生活成本。
以上措施旨在促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各相关部门将另行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图片来源:网络)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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