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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渠道迎来重磅新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为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有助于释放中小型险企的业务潜力,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保险需求。

作为保险公司重要的业务渠道之一,银保渠道再次迎来重大变革。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取消了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

这一新规的出台,标志着为期十多年的银保销售“一对三”限制正式解除。此前,根据相关规定,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而现在,银行网点可以自由选择与多家保险公司合作,这无疑为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这一改革旨在进一步深化银行保险合作,丰富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险需求。同时,新规还明确了双方合作的层级和佣金标准,要求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时,原则上应当由双方法人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并限制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佣金率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产品备案的佣金水平。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这一改革将有助于释放中小型险企的业务潜力,使它们能够在相近费率下与头部险企同台竞争。同时,这也将促进银保渠道的价值贡献延续,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元化、更具性价比的保险产品。

穆迪评级金融机构部副总裁朱茜表示,这为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在银保合作业务领域提供了与大型保险公司竞争的机会。东吴非银金融分析师葛玉翔则预计,短期内中小保险公司将获得更多触达网点合作的机会,但渠道竞争也将加剧。然而,在“报行合一”的约束下,中小公司无法通过费用比拼的粗放式竞争获取市场份额,产品+服务的利益将面临市场化竞争的考验。

展望未来,多位业内分析人士认为,银保渠道的价值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头部险企虽然具有更完善丰富的产品、服务体系和更充足的人力储备,但在新规下,可合作网点的增多或利于其提升银保渠道市占率。同时,银保渠道价值率提升或优于个险渠道,价值贡献提升趋势有望延续,为保险行业同步贡献价值与规模。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