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新疆石河子7名银行人员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或参与诈骗等犯罪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疆监管局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并受到法律制裁。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疆监管局官网公布了一批针对新疆石河子市银行原分支机构人员的严厉处罚,共有7人因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这批罚单涉及农行、工行、乌鲁木齐银行及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

具体来看,被处罚的7人中包括2名支行行长,他们分别来自农行石河子下野地兵团支行小拐镇支行和工行石河子分行小企业经营中心。其余5人则分别来自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下野地支行、诚信分理处以及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北野支行。这些被罚人员均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或参与诈骗等犯罪行为而受到严厉处罚。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疆监管局于10月25日一次性披露了这7张个人罚单,这些罚单无一例外地对涉事人员实施了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其中,农行小拐镇支行行长赵利因违法发放贷款近600万元并收受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4万元。工行石河子分行小企业经营中心的两名客户经理也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被处罚。

在中小银行方面,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下野地支行行长刘旺盛因违法发放贷款7354万元,导致5660万元无法追回,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此外,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北野支行原客户经理吕大建因伙同他人诈骗近200农户,骗取金额57.5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这些案例再次凸显了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也提醒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同时,监管部门也应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